微信朋友圈购物不受消法保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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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微商的盛行,通过微信朋友圈购物而产生的消费纠纷也在逐年增多。福建省消委会工作人员介绍,微信购物属于个人私下交易,不受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,微信购物商品金额往往较小,虽然消费者还可以通过合同法走司法途径来解决微信购物纠纷,但是这样投入的成本可能远远高于商品本身的价值,因此建议一般不要采用微信购物。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:一是网络购物尽量选择信誉较好、证照齐全的大型电商平台;二是通过社交平台购物时,要核实商家地址,保留好涉及商品服务的数量、型号、质量、承诺等关键性交流信息;三是对陌生人发来的链接提高警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