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情局中尉调查官叶玫潜逃英国案,台中地院25日下午开庭审理,叶玫在庭讯时不断哭泣、认错,表示「过去因一时冲动、思想不成熟而犯错」,愿意捐50万元公益金、服最高120小时社会服务换取缓刑,请求审判长给她自新机会,法院最后裁定还押,3月11日宣判。
昨天下午,叶玫绑着马尾出庭,神情有些紧张,有别于14日在移审庭时情绪激动的泣诉在部队被要求应酬陪酒、摸来摸去,害怕变成「陪睡人员」,昨天只说「入伍时年纪较大遭到同侪排挤,是自己钻牛角尖」。
叶玫说,对她个人行为造成军纪受损感到抱歉,也对妈妈抱歉,让老妈妈每天从新竹赶到台中,只为了15分钟的会面,她在看守所被收押37天读百孝经,发现自己非常不孝。叶玫越说越哭不停,听庭的母亲也泪流不止。
叶玫请求审判长给她自新、缓刑的机会,愿意交付母亲向亲友借来的50万元当公益金,并服最高120小时的社会服务;她说,过去对于军事情报工作的认识是来自电影,自己认识不清,现在还在停役中,愿意重返部队。
公诉检察官王亮钦则指出叶玫是自愿役,担任军官且受过训练,对于军旅生活应有所了解,她影射在军中受到不公平对待,却提不出证据,是对国军形象的损害。
王亮钦说,叶玫若在军中遭受迫害应该明白说出来,且症结点是她到底知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?否则让妈妈捐款50万元公益金,变成是在「处罚妈妈」。
审判长最后裁定叶玫还押,叶玫交保不成哭着被押回看守所。